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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9/30

11:28

来源:

昌吉州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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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在全疆率先完成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

为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增强人民调解员荣誉感和责任感,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近日,昌吉州在全疆率先完成人民调解等级评定工作,经过严格把关,全州共评选出二级人民调解员7人,推荐一级人民调解员6人。


昌吉州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办法(试行)》规定,成立昌吉州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委员会,指导各县(市)完成三级、四级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组织召开昌吉州二级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大会。本次等级评定坚持应评尽评、宜评则评的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调解员都能进行申报。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委员会规范等级评定主体和流程,完善评定制度,确保评审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同时,选拔出一批讲政治、有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调解员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

作者:武卫军、曹娟

审核:张磊

来源:昌吉州司法局

责任编辑: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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