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之光照天山壮阔边疆谱新篇
——新疆“八五”普法高质量推进纪实
天山雪松挺拔,昆仑雄鹰翱翔,塔河波涛奔涌,法治春风吹拂着新疆166万平方公里的辽阔土地。自“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新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构建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大普法格局,循着天山南北的法治脉动,一幅波澜壮阔的普法长卷徐徐展开。
这场规模空前的法治传播实践,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核心,以重点对象普法为抓手,以法治文化建设为支撑,推动普法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公民法治素养稳步提升,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高位统筹拧紧普法责任“全链条”
普法工作曾经面临一个普遍困境:社会公众常将其视为司法行政部门的“独角戏”,而拥有执法权、管理权的诸多职能部门则不同程度地存在“重业务、轻普法”的倾向。新疆“八五”普法的破题之举,正是牢牢牵住“谁执法谁普法”这个“牛鼻子”,通过一套刚性的制度设计,拧紧了普法责任“全链条”。
普法工作,成败系于责任能否落实。八五”普法伊始,新疆便将构建严密的责任体系置于首位。自治区层面连续出台《关于进一步巩固深化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自治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履职报告评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关键文件,如同绘制了清晰的“施工图”。其创新之处在于建立了“共性+个性”普法责任清单,并配套“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全链条闭环机制,确保责任不再停留在纸面。
尤为关键的是,新疆引入了有力的监督评议机制。2024年,自治区对国家保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家单位开展了普法履职报告评议,通过“实地查验+现场评议+社会监督”的方式,将普法责任从一项“软任务”变成了必须完成的“硬指标”,避免了“雨过地皮湿”的现象。
这种“量身定制”的责任清单让每个单位都清楚“普法是什么、该做什么、怎么做”,有效破解了过去普法工作“责任虚化、落实不力”的难题。一位相关单位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表示:“现在每个单位都有明确责任清单,干得好不好还有评议监督,大家都成了普法‘主角’”。
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同样刚性。普法工作被明确纳入法治建设绩效考核、精神文明创建、乡村振兴等核心考核体系,并与法治督察、党委巡视巡察信息共享,形成了监督合力。
此外,新疆推动普法经费足额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保障普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从源头上解除了基层普法工作的后顾之忧。
从法治宣传资料的印制、普法活动的组织,到法治阵地的建设、普法队伍的培训,充足的经费支持让基层普法工作底气十足。各地依托财政保障,纷纷打造特色普法载体让普法工作既有“面子”更有“里子”,确保“大合唱”持续、稳定、高质量地进行下去。

精准滴灌激活重点对象“法治细胞”
普法工作不能“大水漫灌”,贵在“精准滴灌”。
法治建设的成效,关键在于人。新疆“八五”普法精准锁定领导干部、青少年、基层群众三大重点群体,分类施教,务求实效,形成了自上而下引领与自下而上生根的良性互动。
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深入人心。新疆全力抓牢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程,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1+4+X”清单体系,梳理1500个知识点。
新疆严格落实任前考法、集中学法考试制度,累计组织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任前考法606人次,598名自治区本级处级以上干部参加线下集中学法考试。“凡提必考”成为常态,“以考促学、以考促用”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每年组织的“与法同行万人宣讲”活动中,2.1万名各级“一把手”带头讲法。
青少年法治教育“沃土培根”。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是普法工作的核心任务。新疆严格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现全区5032所学校法治副校长、辅导员配备全覆盖,建成4个自治区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克拉玛依市“擦亮星星”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哈密市1.8万平米青少年校外实践基地等载体,推动“沉浸式、体验式”普法实现在校学生全覆盖。
“八五”普法开展以来,新疆累计组织550万余名学生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等主题活动,让法治的种子在青少年心中早早种下。
基层群众普法“靶向赋能”。新疆针对基层群众的特点和需求,精准施策,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依托1.2万个驻村工作队在村(社区)常态化开展“法润天山・国旗下普法”活动60万余场次,受益群众770万余人次。
自治区妇联组建4460支“石榴花”宣讲队,覆盖妇女儿童家庭超24万余人次。和田地区“外卖+普法”、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冬不拉弹唱”普法、塔城地区“乌兰牧骑”宣讲队等特色形式,将法律知识送入田野山区,让基层群众“听得懂、用得上”,真正让法治宣传走进群众心里。

品牌引领打造普法宣传“新高地”
在普法的广阔天地中,品牌项目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传播力。新疆“八五”普法着力培育了一批叫得响、记得住的普法品牌,提升了普法工作的效能和影响力。
“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成为闪亮名片。这一品牌不仅坚持“逢九开讲”,更注重品质提升,通过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建立战略帮扶机制,邀请徐显明、莫纪宏等国内顶尖法学专家授课,保证了课程的前沿性和权威性。
同时,针对县乡干部、“法律明白人”等不同群体进行分众化培训,形成“一月一专题、一课一特色”的模式,其成功经验也激发了基层创新活力,吐鲁番的“火洲大讲堂”、喀什的“逢五必学”等地方特色品牌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形成了品牌引领、百花齐放的生动局面。
“互联网+普法”构建强大矩阵。顺应数字化潮流,新疆普法全力向网络空间延伸,实现从“传统阵地”到“全域矩阵”的传播跃迁。
自治区司法厅研发的AI普法智能体“疆小法”,实现了7×24小时在线智能法律咨询,随时随地为群众解惑。“法治新疆”微信公众号粉丝突破百万,年阅读量超730万次。与新疆广播电视台联办的《法在身边》《说法》《法治进行时》等120余期电视、广播节目,收听收看量超百万次。
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微电影《希望之地》成功入选国家广电总局优秀网络视听作品,获得数千万浏览量,以故事化形式展现了法治对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自治区公安厅“新疆禁毒”新媒体平台、乌苏市公安局的“馕警官”等账号,以生动活泼的内容吸引了海量关注,总传播量达35亿次。
“八五”普法以来,新疆已初步构建起“电台有声、荧屏有像、报刊有文、网络有形”的融媒体普法传播体系。
节点普法营造浓厚氛围。围绕“宪法法律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发布原创法治短视频百余部,《别投了》《无形之刃》等作品获全国、自治区多个奖项,这些作品以新颖的形式、深刻的内涵,吸引了广大群众的关注和参与。
在乌鲁木齐市户外大屏、机场、地铁等媒介投放普法公益广告,重要节点向全疆手机用户发送普法短信,实现了“线上+线下”全方位、无死角的普法覆盖,让法治观念在特定时期形成集中传播效应,深入人心。

文化赋能绘就法治新疆“新图景”
法治的根基在于文化认同。新疆将法治文化建设深度融入“文化润疆”工程,使法治精神通过文化载体浸润人心。
法治阵地串珠成链。新疆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文化润疆”工程,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实体阵地建设,已建成县(市)“五个一”、乡镇“四个一”、村(社区)“三个一”等各类法治文化阵地1.2万余个。
乌鲁木齐红山公园红色法治教育基地日均打卡超5000人次,阿克苏地区建成法治文化广场、长廊等3925个,轮台县千米红桥河法治景观带成为群众休闲学法好去处,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
法治作品百花齐放。新疆鼓励创作一批兼具思想性和艺术性的法治文化作品。全区征集法治文化作品1098件,评选出90件优秀作品建立精品库。《法润天山·普法微剧场》入围中央网信办网络正能量专题专栏。昌吉回族自治州开发的“普普”系列文创产品达30余种40余万件,制作的150部微动漫让普法更接地气。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打造的《新疆法官说法》栏目已播放164期,并投放至地铁、公交、动车、机场等公共空间,日均覆盖人群达16万人次。新疆税务局《古丽说税》系列短视频以其亲切的形象和通俗的讲解,网络点击量突破4亿人次,成为税法宣传的明星产品。针对少数民族地区,译制发放数十万册双语民法典挂图、海报,有效解决了基层少数民族语言普法资料短缺的问题。
红色法治基因焕发新生。新疆深入挖掘红色法治文化资源,确定新疆警史馆、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纪念馆等6家场馆为首批自治区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通过展播《初心照亮天平》等优秀法治故事,组织“沉浸式参观、情景式讲解”等活动,让红色法治文化在天山南北“活”起来、“火”起来,参观者们仿佛穿越时空,回到了那个波澜壮阔的革命年代,亲身感受革命先辈们为了法治建设不懈奋斗的精神,从而更加珍惜今天的法治成果,坚定法治信仰。

普治融合夯实社会治理“压舱石”
普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治理。新疆“八五”普法始终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将法治效能转化为社会治理实效。
“法律明白人”打通末梢神经。新疆深入实施“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全区共培养“法律明白人”79307名。通过建立师资库、开展示范培训、开通网校等方式,累计培训60万余人次,不断提升其履职能力。
沙雅县作为全国唯一一个县级试点,成功入选全国“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工作试点,其经验为全国提供了借鉴。这支庞大的队伍活跃在基层一线,已成为矛盾纠纷调解、社情民意收集、法律咨询服务的重要力量。
全区“法律明白人”参与调解矛盾纠纷超过90万件,收集社情民意5.1万条,让法治成为基层治理的“金钥匙”,有效筑牢了基层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保障。
示范创建引领乡风文明。新疆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与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纳入考核体系。“八五”普法以来,新增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8个、自治区级71个,通过复核保留全国示范93个、自治区级122个。这些示范点成为基层法治建设的标杆,带动了整体治理水平的提升。
基层治理创新亮点纷呈。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出众多行之有效的普法与治理相结合的新模式。昌吉州将“法治夜市”开进回民小吃街,让群众在纳凉购物间轻松学法;哈密市设立11个“警察小店”,零距离提供法律咨询和安全宣传;库尔勒市组建20个网格执法队,推行“执法即普法”模式,在执法过程中加强释法说理。
针对偏远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马背宣讲队”、疏附县的“法治大院”等,精准对接群众需求,有效打通了普法惠民和服务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使法治真正融入百姓日常生活,成为社会治理的稳定器。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扬帆。新疆“八五”普法以系统性谋划、精准化施策、创新性实践和融合性发展,在天山南北绘就了一幅波澜壮阔的法治画卷。公民法治素养的稳步提升,全社会法治观念的明显增强,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了深沉而持久的法治力量。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新疆普法工作必将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继续深化实践,不断提升针对性和实效性,让法治精神更加深入人心,让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疆篇章更加壮丽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