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依法治疆 / 部门法治

2020

07/14

12:47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联

【字体:

浏览量:

新疆妇联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 五级妇联干部听讲

711日上午,自治区妇联“周末课堂”邀请新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博士李军作民法典专题讲座。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妇联干部1.4万余人聆听讲座。



李军以“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为主题,对民法典进行了总体介绍,重点对民法典篇章体系及“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内容作了深入浅出、通俗生动的讲解,并列举大量生活中的案例,以案释法、解疑释惑,使全区五级妇联干部共享了一次精彩的法治盛宴,对全区各级妇联组织依法做好家庭工作、特别是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具有重要指导和帮助作用。



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王丽霞对各级妇联组织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深刻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学习、宣传、贯彻、推进民法典的实施,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确保落实落地、取得成效。二、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把民法典纳入“建设法治新疆巾帼在行动”宣讲内容,结合开展“百千万巾帼大宣讲”“家庭学校进农户”等活动,组织发动妇联执委、“三八红旗手”、巾帼志愿者等,面向广大家庭和妇女群众宣传民法典,引导妇女群众增强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切实让民法典走到妇女群众身边、走进妇女群众心里。三、提升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使妇女儿童在每一次法律服务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推进全社会形成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良好风尚。



视频讲堂由自治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王培芳主持,各级妇联干部聆听讲座后,结合工作实际,交流了心得体会。

自治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张莉英:民法典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其中婚姻家庭编完善了家庭的养老育幼功能,以鼓励长久稳定婚姻、男女平等以及充分体现家务劳动价值等充满人文关怀的法律规范,汲取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力量,既满足了时代的需求,又解决了现实问题。我们不仅要加强自身对民法典的学习,也要学会利用民法典维护妇女的权益。

自治区妇联权益部部长、一级调研员米海尔古丽:民法典作为一部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法律,充分贯彻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为妇联组织维护好、实现好妇女合法权益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法律保障。我们要把民法典纳入干部日常学习内容和妇联业务培训范围,深度融合维权工作实践,抓深抓细抓实宣传,教育引领全区各族妇女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提高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不断增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乌鲁木齐市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邵梅:通过此次“学思践悟”讲座,各级妇联干部对民法典有了深刻的理解和掌握,为今后妇联开展婚姻家庭维权、矛盾纠纷调解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乌鲁木齐市妇联将通过“让民法典走进群众心里”的活动,启动四级妇联组织线上线下大宣讲活动,向更多妇女解读民法典,引导广大妇女群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守护婚姻与家庭的幸福港湾,助力社会文明进步。

喀什地区妇联党组副书记、主席玛依努尔·尤努斯:参加自治区妇联“学思践悟”视频讲堂,感悟很深,就如何带领妇女群众树立法治思维有了更深入的思考。在今后的工作中,喀什地区妇联将全力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增强广大妇女群众及家庭成员加大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认识,用心用情把妇女维权工作做深做实做细,提升各级妇联依法处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能力,在全社会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新疆妇女干部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玛依拉·阿西木:民法典让社会更加公平发展,让群众步入幸福安康的生活。作为一名妇女教育工作者,要提高教育引导妇女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权威的能力,让民法典走进群众心里,学好、用好民法典,当好民法典的积极宣传者、忠实实践者和有力推动者。

新疆妇女杂志党委委员、副社长、《伴侣》编辑部主编伊和和:民法典作为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寄托了几代人的夙愿,织密了人民权利的“防护网”,支起了权利平等的“公平秤”。作为媒体工作者,我们要在强化宣传上营造舆论氛围,让民法典落地城市乡村,走进千家万户,扎根在群众心中,用“接地气”的语言阐释民法典,让各族姐妹读懂民法典、善用民法典。

塔城地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陈萍: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的规范准则。通过学习民法典之后,收获很大,提高了对民法典的认识,今后一定要引领各族妇女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妇联主席王晓辉: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对于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家风建设和家庭美德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将组织全县各级妇联干部,学好民法典,将其作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推动妇儿维权工作迈上新台阶。

吐鲁番市鄯善县妇联党组副书记、主席热孜万古丽·卡哈尔曼:民法典更好地体现人民的要求、人民的利益、人民的意志,能够真正解决和调节现实生活中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深入地学习民法典的各项内容,为更好更全面地服务妇女儿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奠定扎实的法律基础。

新疆陕西企业联合会(商会)妇联主席梁婧:通过学习,充分认识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今后我将把学好用好民法典作为商会妇联一项重要任务,并以此为契机,积极宣传、学习和推进民法典的实施,注重在工作中学思践悟、学用结合,带头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商会女企业家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贡献力量。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联

责任编辑:黎明

【打印本文】【关闭】

点赞

收藏